近日,在王家峰办公区五楼会议室,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黄晓莉、法律事务部科员杨鑫莅临第四工程公司进行了法律服务指导,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首先,黄部长将本次法律援助活动开展的意义和目的给大家做了说明,为基层从法律层面上答疑解惑,提供援助服务。接下来,黄部长和杨鑫就公司根据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合同谈判、案件处理、过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并且给出了可行性建议和意见。大家深刻地认识到工程履约管理中过程收集资料、留存证据、沟通技巧等的重要性,切实要以“打官司”的心态去运作项目。
最后,黄部长强调设立法务专员的重要性,要求法务专员提高认识,主动承担责任和使命,认真对待工作,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以“星星之火”之势,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来推动集团公司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