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工会继续为女职工购买“特病保险” 将关爱进行到底

时间:2017年03月31日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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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维护广大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增强女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集团公司工会继续开展每年一度的“女职工特病保险”活动,今年共为286名女职工进行了投保,金额5720元。

“女职工特病保险”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8年,人数和金额都在逐年递增。此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了不让患病女职工及其家属感到一丝一毫的麻烦,真正为广大女职工提供抵御大病风险的有力保障,是积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具体体现。

知识普及

1.赔付标准:1)患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阴道癌、子宫内膜癌者,给予保险赔付10000元/份;(2)患一类病种的转移癌者,给予保险赔付2000元/份;(3)患子宫、卵巢摘除者,给予保险赔付600元/份。

2、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初次发生上述所列疾病,应及时将情况集团公司工会白芳处,由白芳将下列材料收集齐备同时逐级上报至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备案a、单位证明;b、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附有:病理检查、化验检查、血液检查及其它科学诊断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c、保险单复印件及花名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