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准备 多举措迎接“营改增”

时间:2013年05月09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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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日,上海市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1+6”模式)正式试点实施“营改增”,截止目前,此类行业的试点地区已扩围至北京、天津、广东等十省市,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的经济中心。20134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了“营改增”双扩围要求,4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营改增”双扩围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从8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鉴于“营改增”后,不同经营模式、管理结构、成本结构和资产结构会直接决定企业税负、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等情况,57日上午,财务部组织即将实施“营改增”的3户单位(属于租赁行业及认证服务行业)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营改增”专题会议。总会计师李庆文、机具租赁公司、机械分公司和天宇通公司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庆文总会计师主持,智艳青部长就相关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上,李庆文总会计师分别就“营改增”实施背景、增值税税制原理、乃至税改后企业精细化基础管理(合同、物资、票据、资金管理的四流统一)等的工作做了介绍,并明确指出:“营改增”并非单纯索取发票的事,更不是纯财务业务的事,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改变当前习惯性缴税观念,对照政策要求逐步优化经营模式,及早规范业务流程,梳理发票管理状况,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新的税制改革打好基础。

 

智艳青部长结合现行增值税抵扣政策,就应对“营改增”的相关准备工作做了安排:一是81日实行“营改增”时,3户单位最好先申请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待运行一段时间后,视建筑业“营改增”进展再行选择是否变更为一般纳税人;二是各单位要多与当前主管税务局沟通,了解税务部门应对税改的工作进展,有条件的话,提早做好新税务局的选择工作;三是做好遗留事项的完善工作,以账面记录为线索,追溯、完善业务证据链,确保新旧政策顺利衔接,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支出;四是从科目设置、账务处理等方面着手,提前做好财务核算的调整工作;五是提早做好下一步合同定价的测算工作,对于跨期较长的老合同,尽可能修订或补充合同条款,明确税改后价格调整办法和幅度;六是重点关注合同、物资、票据和资金管理等基础管理方面的工作,通过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税改后能取得符合要求的抵扣证据链。

 

对于“营改增”横向扩围、纵向深入的实施进程,三位经理结合各自经营业务,分别谈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大家首先从思想上认识到了“营改增”是国家宏观层面启动的大事,税改目的是进一步完善税制及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重复征税,作为企业必须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其次,从当前经营状况及现行抵扣政策来看,直接面临可抵扣项目不充分等问题,为减轻税负,接下来必须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针对不同业务,提早梳理业务流程,制定分块管理办法,真正做实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表示,“推进营改增是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这不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简单转换,而是重大制度创新。通过将营业税逐步改为增值税,基本消除这方面重复征税并实现公平税负,做到对货物和服务统一征税,有利于防止重产品、轻服务的问题。这达到了简化和规范税制的要求,体现了税改的方向”,希望这种简化和规范税制的要求能切实助推公司产业升级、管理水平提升,更希望各单位能紧跟税改步伐,及早掌握“营改增”基本精神和重要意义,准确界定“营改增”政策对建筑行业、建筑企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下一步提前布局、谋划打好基础。

    “营改增”是国家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深层次的历史性重大变革,其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前所未有,是开创和推动我国改革开放新阶段,进一步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可持续的重大举措。学好、用好、用活中央精神和政策方针,对于加快企业改革发展,适应市场,赢得市场,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网评论员
2013年5月9日11: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