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以下简称住建行业)科技工作管理,全面掌握住建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推进及进展情况,决定对2017年度建设科技成果、科技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和省级及以上住建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建行业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各有关单位。
二、报送内容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报送2017年度建设科技工作总结,并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属企业科研工作总体情况及取得的科技成果、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出2018年工作计划。
(二)住建行业2017年度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申报情况(附件1),取得成果鉴定证书的需附上鉴定证书复印件。
(三)住建行业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包括住建部、省科技厅及我厅批复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并填写附件2。
(四)住建行业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2017年度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表(附件3);
2、2017年度科研开发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以及下年度科研开发计划;
3、附件材料:基本情况表中涉及到的内容均应提供印证材料复印件。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正文统一用A4纸、宋体四号字双面打印。封面标题为“某某年度建设科技工作总结”,封面标题正下方依次注明部门、单位或企业全称、上报日期并加盖公章。
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纸质材料两份(每页右上角加盖公章)报送至省住建厅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185896702@qq.com)。
3、报送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前。
四、其它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报送工作,要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所属企业申报并将审查合格的材料统一报我厅,省直科研院校、省直企业(含中央驻晋企业)可直接报我厅。
(二)我厅对各市和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凡未按时上报或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通报批评;未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又未说明理由的科技计划项目,取消立项,不再对该项目的后续工作予以审核和支持。
联系人:薛星艳
联系电话:3580063
附件:1.2017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鉴定、登记情况表.doc
2.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表.doc
3. 基本情况表.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