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要求的登记对象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于2018年1月26日前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工作,打印生成《科技成果登记表》,附相关证明复印件、研制或研究报告等1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成果登记系统导出生成的数据(cgsbqy.zip)及《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电子版的光盘1式3份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省直单位可直接报我厅。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省直单位利用该系统进行成果登记信息汇总,生成上报数据,刻录光盘1式2份,并打印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1式2份,连同登记对象申报材料1式2份,于2018年1月30日前以公函形式报我厅。
三、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上报登记。
联系人:薛星艳
联系电话:0351-3580063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