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绿色民用建筑设计专篇(示范)》的通知(第872号)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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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房地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自我厅印发《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居住、公共建筑示范)》(试行)(以下简称《试行专篇》)以来,规范统一了设计内容和格式,有效提高了我省绿色建筑设计的质量,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随着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04/T335-2017)的发布与实施,并结合《试行专篇》使用过程中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试行专篇》进行了修订与完善,编制了《山西省绿色民用建筑设计专篇(示范)》(以下简称《设计专篇》),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参照执行。

  一、自2018年起,全省新设计的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均应按《设计专篇》的要求开展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原《试行专篇》同时作废。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在2018年前的过渡期内先行按《设计专篇》进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建筑项目的监管,严格绿色建筑项目的备案、评估和认定工作。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未做《设计专篇》,不予绿色建筑设计备案,同时督促其立即整改完善。

  各市、各单位在执行、使用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与我厅联系。

  联系人:闫高峰 电话:0351- 3580013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