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及科研工作有关情况的函》,我厅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各市工作情况。多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作了工作总结,并积极组织开展了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科技成果鉴定。大同、忻州、长治、吕梁等市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研,了解科研工作并指导帮助申报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计划项目。忻州、长治两市通过市科技局成功申报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各1项。运城、临汾两市将建设科技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并到企业调研,讲解、宣传建设科技工作。运城市为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对申报的2016年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房屋地基工业化生产项目建设》加强了日常管理。从报送内容看晋中、阳泉、晋城、朔州四市建设科技工作相对滞后。从报送时间看,太原市未按时间报送相关资料。从报送要求看长治、运城、晋城、阳泉4市虽能按时间、内容报送但未按要求加盖公章。
(二)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情况。目前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38个,行业技术中心1个;2016年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450项,各类期刊发表论文95篇;近三年获得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231个。部分企业高度重视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建设,设立了省级及以上检测试验基地、信息中心等机构。制定了创新奖励、产学研合作、推广应用等相关规章制度。中铁三局集团及集团各分公司、中铁十二局第二和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山西省省建一、二、四、八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的技术中心还明确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模式,针对绿色建筑施工、建筑工业化、BIM建筑信息模型、建筑信息化、绿色建筑材料等技术采取了引进、消化、推广、应用等方法。
(三)科技成果鉴定情况。2016年经山西省科技厅鉴定的建设科技成果共68项。其中经我厅组织省属企业和直属科研院校申报的科技成果鉴定14项,驻晋企业直接申报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鉴定54项。
(四)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
1、2016年经我厅组织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厅批准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有5项,其中4项为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软科学项目,1项为山西省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劳务人员远程管控平台》项目,均按计划进度进行。
2、2016年经我厅组织申报通过住建部批准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共9项,均正在实施。
二、主要问题
(一)各市对建设科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建设行业科技创新的主动性还不是很强,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未起到属地监管作用,缺乏对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二)多数技术中心与企业质量部门职责混淆,将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等列入技术中心的工作。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任务分工不清晰,未有效突出技术中心在科技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的职能。市属企业技术中心力量薄弱在推进科技成果、科技项目、专利等工作方面力度不足。
(三)山西运城建工集团、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技术中心未报送有关材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建设科技工作,结合2017年度工作要点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成果登记,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并加强项目管理。
(二)企业技术中心要编制技术中心管理规程,进一步明确管理制度和职责,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工作。要制定科研开发计划,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做好中期验收和结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的,应及时提出申请,明确调整的理由内容和时限,经批准后严格按计划进度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