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

时间:2017年01月13日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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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
  
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年

  目    录
  一、“十二五”工程造价行业工作回顾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二)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态势良好
  (三)工程造价计价体系初步建立
  (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
  (五)“十二五”工程造价行业存在主要问题
  二、“十三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三、“十三五”造价行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四、“十三五”造价行业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二)构建科学完善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三)建立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四)强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
  (五)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规模化发展
  (六)提升造价人员整体素质
  五、“十三五”造价行业工作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实
  (二)明晰工作权责,强化管理机构建设
  (三)强化绩效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四)注重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山西省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时期给工程造价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建筑市场交易公正公平,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工程造价行业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省工程造价行业工作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定司的业务指导下,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程造价企业发展迅速,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工程造价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为严格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准入,2012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建标字[2012]237号),规范了企业资质申报行为,提高了审核工作质量。2015年,为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又印发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5〕147号),认真承接了原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的甲级企业资质的延续、变更事项,对申请资质升级、定级、新设立,提供申报材料提出了新的要求,将申请乙级资质延续的材料审核工作委托市级造价管理机构承担,我厅对市级的审核意见随机抽查。为加强企业的批后监管,维护健康有序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2013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监管的通知》(晋建标字〔2013〕37号),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全省造价咨询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按季度进行动态核查,并且从企业的资质条件、从业情况和成果质量三方面进行全面的年度考核,对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建立。

  (二)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态势良好

  “十二五”以来,通过市场培育,拓展了造价咨询的业务范围,造价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增强,企业总体规模和从业人数逐年增长,行业整体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工程造价咨询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作用也越来越得到社会的重视。特别是针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范围受限的实际,对有升级意愿的企业进行指导,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截至2015年底,全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222家,甲级企业由2010年的28家发展至目前的54家,增长92.85%, 占到全省企业总数的24.3%;年末总人数由2010年的4412人,增长到目前的6837人,增长55.0%;企业营业收入由2010年的5.01亿增长到目前的11.47亿,增长129%。与此同时,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也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15年底,在我省各类建设企业注册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3873人,造价员31328人,基本满足了市场的需求。

  (三)工程造价计价体系初步建立

  我省的现行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包括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五大专业预算定额,以及配套的费用定额、机械台班定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试行)》、《山西省爆破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试行)》为我省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和爆破工程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的合理确定提供了依据;《山西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估算指标》作为2011计价依据的补充,满足了园林绿化养护的计价需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了2013清单计价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已逐渐被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所接受,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在我省逐步建立。

  (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人工单价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材料指导价格由各市定额站收集,省定额站汇总、整理后每两个月发布一次;建筑工程(包括装饰、安装)、市政工程造价指数、指标,作为《山西省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补充,定期发布;人工成本信息、城市住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按期向全国造价信息网上报,保证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合理确定价格。

  (五)“十二五”工程造价行业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快。《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003年开始实施,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需加快修订,其它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也存在不完善、不配套的情况。政府还需进一步简政放权,行业社会组织的市场引导和服务职责也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化水平在信息化规划、信息的采集和发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息化人才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不足;三是造价咨询市场诚信环境有待改善。在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作为公正、诚信为本的中介企业,仍存在一些不诚信现象,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亟待解决;四是造价咨询行业队伍建设仍需扩充。行业高层次和全面性人才缺乏,不利于行业高端业务和延伸业务的开展,阻碍了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进程。

 二、“十三五”工程造价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对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行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十三五”期间,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长江经济带、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政府投资将可持续增长。在建设工程投资管理中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管理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这也给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带来契机。

  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绿色建筑行动等战略的全面、深度推进,住建部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政策实施,对未来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和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当前,我省形成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的条件日趋成熟,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工程造价管理标准体系、工程计价定额体系、工程造价信息体系日渐急迫;完善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和计价活动监督机制日益重要;助推工程造价行业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如互联网+)也日趋普及。

  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建设完善适应时代要求的造价管理和造价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性服务。

 三、“十三五”造价行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市场在工程造价确立中起决定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工程造价公共服务水平,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建筑业转型的需要,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为推动我省建设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加强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建设,强化造价咨询行业管理,促进工程造价企业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强工程造价人员的培养,提升工程造价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四、“十三五”造价行业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健全适应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法规制度,使各方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调整和完善现有规章制度,适应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修订《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调整和完善现有的《计价依据管理办法》、《计价依据解释工作规程》、《建设工程造价指数测算规程》、《材料指导价发布工程流程》、《人工成本信息上报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更好的适应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2.健全“备案”制度,解决实施困难。健全国有投资最高投标限价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工作制度,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使备案工作全面开展。

  3.建立工程计价纠纷专家调解制度。建立工程计价专家库。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计价纠纷调解制度,解决政策、制度、技术等方面原因造成的纠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完善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分级管理、逐级调解工作机制。提倡引导计价纠纷走法律程序,逐步转变解决工程计价纠纷时“信访不信法”的处置方式。

  (二)构建科学完善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完善工程项目划分,满足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不同承包方式下以及不同管理需求下的工程计价的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1.修编《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修编我省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配套的计价依据,形成完善的计价依据体系。

  2.加快各类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频率。加快编制频率,及时适应建筑工程计价需求。

  3.编制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筑工业转型需求、低碳生态、节能环保方面的计价依据。

  4.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定额编制服务规划,试点通过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定额的编制、研究工作。

  5. 研究试点市级定额管理部门编制本区域建设工程定额,作为当地国有投资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依据。

  6.研究编制建设工程全费用定额。

  7.不断完善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

  (三)建立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1.改革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明晰政府与市场服务边界,拓展定额编制途径,鼓励“第三方”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造价信息服务。

  强化省级定额管理部门主要为国有投资提供造价技术信息服务,规划和制定计价依据制度、规则等;非国有投资项目可自行选择定额计价。

  鼓励行业协会编制社团定额、发布社团造价信息;鼓励技术雄厚的企业编制企业定额;鼓励其他社会组织研究、编制、发行工程计价信息。

  2.革新工程造价信息技术。抓住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机遇,积极探索现代化、专业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研究计价依据网上公开发布方式。

  (四)强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

  加强检查监督力度,掌握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工程计价,特别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的造价监管。建立咨询企业及人员的基本信用档案,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五)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规模化发展

  1.提升工程咨询行业整体实力。规范企业行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积极拓展外部业务,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名列前茅的优势品牌企业,提升我省咨询行业的整体实力。

  2.增强造价企业服务能力,推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顺利开展。增强工程造价企业的咨询服务水平,积极培养企业在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中的能力,提升全过程造价服务的水平,推动我省造价咨询服务上一个新的台阶。

  3.完善咨询企业动态管理考核机制。加强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完善企业资质由注册地住建部门管理,造价咨询项目由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监管。

  (六)提升造价人员整体素质

  1.制定人才计划,突出培养“专家型”人才。建立人才库,选择造价经验丰富工程技术人员,通过他们带动广大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高水平的造价咨询服务需要业务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才,我们要努力培养更多的“专家型”人才,满足行业不断发展的需求。

  2.拓展造价专业人员教育广度和力度,提升造价人员整体水平。通过集中培训、在线教育、会议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道德文化素质。特别加强我省县域人才业务知识水平的培养,增强相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推动我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3.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编制定额的积极性,申请把参与编制定额工作作为职称评定的论文条件之一。

  五、“十三五”造价行业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工作的协调推进作用,以适应当前发展要求。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完善配套体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进行。

  (二)明晰工作权责,加强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造价管理机构自身职能,强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晰权责。加大投入,培养业务能力突出的造价管理人才,努力建设“专家型”管理机构。

  (三)强化绩效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对每一项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把握工作绩效的关键点,提升各项工作的绩效水平,层层传导压力、上下联动,促使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各项措施快速、高效的落实。

  (四)注重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注重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努力提升行业协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注重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联动协调,发挥协会在行业发展、行业自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行业人员诚信档案的建立,促进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支持,提升我省造价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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