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函〔2016〕140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外省入晋施工企业:
为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快建筑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进程,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中7项以上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者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某一项(子项)新技术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
(三)能够结合工程特点,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3年内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项目,由施工企业填写《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三份(可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下载),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省直有关厅局初审。外省入晋施工企业可直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
(二)各初审部门(单位)对施工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签署意见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市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2017年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项目名单。
(四)列入“2017年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项目”的工程,在《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的申报内容全部完成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专家验收评审会,确定2017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级。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书中“拟推广应用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必须按照“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所列项目进行填写,要详细列明计划应用的每个大项、分项、子项技术名称,注明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并简要介绍应用方法。
(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并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各申报企业将拟申请立项的名单报至邮箱:sxsggf@126.com
联系电话:(0351)3580074 3070624
附件:1.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doc
2.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请情况汇总表.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5日